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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与制定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二、拟定和执行外商投资政策的实施细则、管理规章制度;依法审批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其变更工作,负责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并购、分立等的转报工作;
三、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有关动态;
四、制定对外招商年度计划;
五、建立管理全市对外招商项目库,建立网上招商系统,负责组织对外公布全市招商引资项目,指导企业完成项目资料准备等相关工作;
六、指导和管理全市对外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
七、负责组织全市在境内外举办的和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对外招商引资活动;
八、建立与外商投资企业的联系制度,收集、交流、传递投资和招商项目信息;
九、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执行情况;
十、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定期作出综合统计分析;
十一、负责组织并协调市政府七部门对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工作;
十二、依法审核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工作;
十三、联系咸宁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十四、承担市外资办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