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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党组管理干部的选拔、考核、任免和管理工作;
二、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对机关干部的考核及管理工作;
三、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四、负责局系统职工的档案管理;
五、指导局属单位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六、负责局属单位干部专业技术职务管理;
七、负责全市商贸(含社会商业)职工有关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和鉴定;
八、负责实施国际商务专业资格制度;
九、制定全市商务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十、负责党员干部、人事劳资统计工作。
十一、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对台、侨务、民族、统战的有关工作;
十二、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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