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安排并组织、落实全市的各项整规工作; 二、组织、协调各专项整治行动,督办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三、检查、了解各地方、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整规办报告重大事项; 四、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适时提出整规工作建议; 五、负责全市整规队伍的建设与培训工作。 六、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